(联合早报网讯)一位上海母亲要求市疾控中心给出疫苗异常反应后遗症患者的诊断细则;法院判定其属于政府信息,要求主管部门上海市卫计委正式答复。
据财新网报道,上海市民华秀珍质疑上海疾控中心对其女儿疑似疫苗不良反应的鉴定结果,向该中心多次申请信息公开未果。她向疾控中心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卫计委申请行政复议同样未获受理。8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支持上海市民华秀珍的诉请,要求上海市卫计委撤回之前给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这意味着,上海市卫计委若选择不上诉,就必须促使市疾控中心给出上述信息,或者出具相关信息不予公开的具体理由。
法庭上,上海市卫计委解释称:上海市疾控中心虽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并非所有行为都受法律法规授权。疾控中心在组织诊断活动的过程中,也并未保存这些信息。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则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公开相关的信息;上海疾控中心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民如果对这些组织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不服,有权向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上海市卫计委申请行政复议。
然而,除了诊断活动的细则,华秀珍还向上海市卫计委申请公开支持“疑似疫苗异常反应接种者及家属不能全程参与诊断会”的政策文件、上海市狂犬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数据等其它信息。法院未支持她另外的请求。
除了由疾控中心承认女儿患的是疫苗异常反应后遗症,她们别无办法要求疫苗生产企业进行赔偿。2010年3月,卫生部曾专门下文强调: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出调查诊断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