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届时“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
《法制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府正式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办法中明确,《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在北京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其中,“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北京市就业6个月以上;“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北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北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持证人不仅将在北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等,居住证还将成为参与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办法中提出,北京市将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而居住证,则是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这意味着,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才可以参与积分落户。
办法规定,《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