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表示,废除特侦组后,希望修法赋予地检署、高检署借调相关机关专业人员办案的权限,“让1个特侦组变成好几十个特侦组”,打击贪腐的决心和效果不会减损。
台湾中央社报道,邱太三今天表示,特侦组在办案能量上先天不足,只好从地检署和高检署调用人力,等于把地检署原有办案能力抽离,导致各地检署不论是在工作分配或办案能量上被分散。
他表示,事实上,以地检署的办案能量也可以办贪腐案件。廉政署和地检署过去就侦办过新北市、桃园县、南投县等县市首长贪腐案件,却因为外界太过关注特侦组,而忽略地检署原有办案能量。
邱太三表示,未来将指示各地检署强化肃贪,也会在法院组织法修法时,赋予各地检署、高检署在侦办贪渎案时,得以借调相关机关专业人员的权限。目前地检署都有数十位检察官与检察事务官,结合调查局和政风人员,对于打击贪腐的决心和效果绝对不会有任何减损。
媒体提问,若废除特侦组,台湾的司法体系是否有能力处理高阶官员涉贪案件?
邱太三表示,大家对于特侦组只有6至12名检察官就能办大案,给予很大评价,但不要忽略,这些人本来就在地检署。他对地检署有相当大信心,过去纵使没有特侦组,也办过部长、厅长的案件,不要忽略检察官、检察事务官、调查局、政风人员的能量。
他也表示,廉政署在特侦组成立后才增设,是认为特侦组不够吗?并不是。而是因为政治因素或政策宣示,认为加机关最好,却导致3个和尚没水喝,也让3个单位在办案上产生冲突与矛盾。
邱太三会后受访表示,由于法院组织法第63之1条当年由立法院提出,修法也希望由立法院提出,目前已有立委提出版本,行政部门不会提出版本,但会在修法时提出意见一并讨论,希望保留一些条项,赋予地检署、高检署办案时可借调相关机关的专业人员的权限,“让1个特侦组变成好几十个特侦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