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辽宁发生中国首起省级人大选举弊案,震撼舆论场。此案相信仅是人大选举制度严重腐败问题的冰山一角,如何为制度打预防针、为腐败套紧箍咒,令人关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分析了问题的核心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任建明认为,反腐败需要多措并举:


一、打击。首先要把中共十八大打击腐败的重点向人大选举扩展。中纪委查处湖南衡阳和辽宁的案例,或对正在进行中的人大选举舞弊行为起很大的威慑作用。


二、加强选举监督。打击只是惩办已经发生了的贿选,加强选举过程中的监督,相当于将反腐建设的关口前移。


三、加强人大问责意识。强化人大制度里责任和问责的元素,让人大代表意识到,这个职位虽然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并掌握一定的权力,但同时必须担当责任,若没有履行好责任,就会被问责。


四、完善人大选举制度。可在未来把县以上的间接选举,改成直接选举;或让人大代表从业余式转向职业化。任建明解释,业余的人大代表在监督、立法过程中,很容易引入自己所属单位的利益。


不过,上述两个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建议各有短处。将县以上的选举从间接改成直接,将大大增加选举的成本。要求人大代表当选后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可能削弱能者加入人大的动力。


任建明说:“未来人大制度如何改革,如何又有效率、又能真正起到委托代理、发挥代意士民主的作用,又能够少一点腐败的漏洞和机会,这是需要仔细、深入研究的问题,很难简单出方案。”(联合早报游润恬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