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上周刚开始发售的iPhone7和iPhone7 Plus再次引燃了全球“果粉”的热情,苹果实体店外预约购买新机的消费者排起了长龙,网上订购苹果手机的发货日至少排到了2周后。考虑到苹果产品境外价格略低于境内,不少中国消费者纷纷转战海外市场,然而根据中国海关相关规定,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都属于应税商品,旅客携带购买的iPhone7入境应向海关申报并缴税。
据解放网报道,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居民旅客进境有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但公告同时规定“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iPhone7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范围,入境时是需要缴税的。旅客即使自带一台、属于自用的iphone7,同样需要在过海关之前向海关主动申报并交税,税率为15%。
按照规定,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其中“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等。“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海关规定,对于未主动申报的旅客,以及小幅超量携带的旅客,海关将视情节依法做出暂不予放行、补缴税款等处置。对于超带较多的旅客,甚至采取伪装、藏匿等方式的,无论是否以赚取差价或带工费等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都属于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可能涉嫌走私,将被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甚至刑事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