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凤凰申免费电视牌 港通讯局展开公众咨询(联合早报网讯)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邀请公众人士于11月3日或之前,就凤凰香港电视有限公司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发表意见。据星岛日报报道,通讯局于今年5月6日收到凤凰香港的有关申请,并于6月至9月期间收到凤凰香港提交的补充资料。通讯局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该申请作出建议前,会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通讯局就免费电视牌照申请发出的指南,以及既定程序去处理。根据《广播条例》第10(1)条,免费电视牌照由行会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