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负责选出香港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的提名期由11月8日开始,至11月14日结束。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逾配予该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的人数,便须于12月11日进行投票。


据星岛日报报道,提名表格须最少由5名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选委会界别分组可签署的提名表格数目不得超过配予该界别分组的委员席位数目。


提名表格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有关的选举主任的办事处或选举事务处位于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或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第6期23楼2301至2303室的办事处索取,或从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


选举委员会由1200人组成,成员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们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