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新一届信息港立法会今日复会,将先进行议员宣誓。对于部分本土及自决派议员表明,会于宣誓内容“加料”,昨日政府发出声明,称立法会议员如不符合法例要求作出宣誓,其誓言便违《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属不合法及无法律效力,如议员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必须离任或被取消其就任资格。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昨日也指出,市民选出议员目的不是期待他们去搞事,而是期待他们作出贡献,“香港现在遇到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今日立法会将进行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部分本土及自决派议员已表明会于宣誓时候“加料”。香港众志罗冠聪日前称或考虑加入手势表达,青年新政梁颂恒昨日也表示称会有两手准备,在誓词中加字句,是“基本架啦”,也会考虑携带道具,重点是要突出效忠选民的讯息。
昨日港府发言人对此发出声明,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称“这是一项宪制性要求”。政府续指,立法会议员必须按照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宣誓,并由立法会秘书监誓,立法会秘书也“可行使必要权力,以确保宣誓依法有序地进行及完成”。
发言人同时引用2004年法官夏正民对于立法会议员宣誓的判决,指如议员以不符合《宣誓及声明条例》的方式或形式作出誓言,因而改变誓言的实质意义,其誓言便违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属不合法及无法律效力,立法会秘书也无权力为此等誓言监誓。政府发言人续指,如出现这种情况,立法会秘书应在立法会主席选出后提请主席,由其作出裁决,指《宣誓及声明条例》第廿一条指出,如议员受邀但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该人必须离任或被取消其就任资格。政府最后表示十分重视与立法会合作,期望七十位立法会议员明日依法有序地完成宣誓,以便新一届立法会的工作尽快展开。
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昨日被问及此事时,他称对香港法制有信心,任何问题都可以透过法律解决。他表示,法律对议员宣誓有严格要求,香港市民用自己一票选出议员,目的不是期待他们去搞事,而是期待他们作出贡献,“香港现在遇到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他认为“搞事不是本事”,寄语新任议员不要做一些自以为很聪明,但实际上一点也不聪明的事。他认为大家要用“洪荒之力”解决问题,不要把注意力放在设计和制造问题,称毕竟市民花很多钱养一个议员是要他贡献社会,而非制造问题让别人解决。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昨日也回应指,关于宣誓的问题,法律已有规定。
热血公民的郑松泰昨日表示,认为在满足宣誓形式后,便不应被禠夺议员资格,议员做任何合乎议事规则的事,都应该不成问题,自己会基本满足宣誓形式,目前没有具体计划采取什么形式表达,强调誓词只是形式需要,是对议会的尊重。梁颂恒则表示,若做法被裁定无效,会尝试调整至“过到秘书处又过到自己”的版本。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会密切留意议员宣誓的情况,如有明显违反《基本法》的行为,如公然表示推动香港独立,会严肃跟进。问到如何严肃跟进,她指要卖关子,会视乎实际情况再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