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高等法院今日审理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长袁国强就青政议员梁颂恆、游蕙祯宣誓事件提出的司法覆核。代表游蕙祯的资深大律师戴啓思陈辞指出,梁游两人于10月12日的宣誓,不论该誓言是否有效,均受《基本法》第77条保护,有其言论的豁免权。


明报报道,戴啓思认为,立法会主席根据《基本法》第79条颁布议员丧失资格后,律政司才可以《立法会条例》第73条中针对该议员身分提出法律程序,颁令议席悬空,以避免法庭介入立法会事务。


法官区庆祥问戴啓思,若有一议员在宣誓时更改了所有誓词内容,但立法会主席却没取消其议员资格,法庭是否仍无法干预。戴啓思回应称,立法会可根据《基本法》第79条,透过三分二议员表决取消其资格。


区官续问,如果无人提出以79条取消其资格,该名议员的议席是否等同有效,可以履行议员职务。戴啓思认为,立法会主席不会如此软弱,强调若如此亦需依靠政治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