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明定涉及国安等重大题材应将电影剧本送审,并禁止发行商、电影院以虚报票房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观众。


中国电影市场近年迅速发展,票房数字不断攀高,却不时被质疑有灌水嫌疑。央视曾报道,指2015年票房冠军《捉妖记》上映时,有戏院午夜场号称场场满座,实则是“幽灵场”,就连公益放映收入也造假。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7日)以146票赞成、一票反对、八票弃权,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新法规定,发行商、电影院等业者若以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至50万元(人民币,下同,1.03至10.26万新元)罚款;违法所得若达50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罚款。


若被认定“情节严重”,主管机关可下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者,则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此外,新法也规定,拍摄团队应将电影剧本概要向国务院或省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如涉及“重大题材”或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应将电影剧本送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在记者会上说,新法将电影审查、剧本备案和电影节举办等审批事项大部分下放到省市区管理部门。为防止各地标准不一,也规范了电影审查标准制定和公开的程序。(联合早报网编辑:王纬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