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拉萨市表彰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授予21座寺庙“拉萨市2016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称号,授予2002名僧尼“拉萨市2016年下半年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称号。


中国西藏网报道,11月22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持续推进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深入开展,拉萨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哲蚌寺等21座寺庙“拉萨市2016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荣誉称号,授予丹增格桑等2002名僧尼“拉萨市2016年下半年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荣誉称号,授予色拉寺管理委员会等18个寺庙管理委员会“拉萨市2016年下半年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荣誉称号等。


报道称,受到表彰的拉萨市达孜县桑阿寺和西藏其他寺庙一样,享受到了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桑阿寺僧人索朗旦增说,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就像一道彩虹联系着广大僧尼,让大家对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实质内涵有了更新的理解和更深的认识。


拉萨市尼木县乳巴寺僧人扎西罗布说,乳巴寺地处偏远,过去寺内僧人修行生活一直很清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寺庙通了水、电、路、广播、电视等,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保险也给全部交上,每年还免费体检,修缮寺庙僧舍,实现了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出家不忘爱国、修行不忘济世”是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和政府对僧尼的具体要求,更是我们自己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在今后的生活中要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永远铭记八思巴、宗喀巴、十世班禅大师等历代高僧大德的教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潜心修学、提高造诣、报答国恩、服务信众。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分裂破坏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