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5日指出,自2014年9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额17.3亿元人民币。
中新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于近年来检察机关境外追逃追赃的基本情况,万春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4年9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额17.3亿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1-11月,共从18个国家和地区引渡、遣返职务犯罪嫌疑人41人,追回涉案金额人民币5.16亿元。在这些归案的案件中,目前已经判决了40件,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有13件,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有7件。另外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决定的有1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