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滴滴女司机谭女士说:“笔录提前就做好,扣车单提前一天就开好,这明显是钓鱼执法嘛。”
据云南网报道,5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对“云南滴滴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对谭女士所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应撤销。
据报道,去年5月11日上午,谭女士接到平台指派的单子,送乘客到西北部客运站。快到目的地时,车辆被交通稽查人员拦下,并依据手机上的滴滴接单记录,将她的车暂扣。
5月18日 昆明市交通局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谭女士非法营运,并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罚款两万元。当天,谭女士交了罚款,领出了车,但她对这一处罚决定不服。
“我拉客,稽查人员咋个知道呢?那么多车都不查,偏偏就拦截了我的车?”谭女士认为,执法部门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谭女士交了罚款之后,将昆明市交通局告上法庭。这也成为云南省第一起因滴滴快车而引发的维权诉讼。
昨日上午,呈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昆明市交通局对谭女士所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违法,应给予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