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环保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为首批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安排。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该《通知》明确要求,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国火电和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的钢铁、水泥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从2017年起,上述行业企业应持证排污,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通知》指出,各级环保部门需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指导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并规范审查与核发;要落实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放口的全国唯一编码,在火电、造纸行业做好信息化管理试点。
对于其中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环保部于1月5日发文强调,《规定》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的首个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