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昨天开始升温的“广西办公室请吃穿山甲”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国家林业局连发两篇微博回应此事:若坐实,食用者将承担违法责任。
据法制晚报报道,中国国家林业局在官微上连发两篇微博,回应“官员办公室请吃穿山甲”一事,“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中国,穿山甲被列《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类名录”中的“兽类”,所以,穿山甲在中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钟表富商之子李加和2014年7月与香港商界人士前往广西考察投资环境。他在微博上传在大陆接受官员豪华款待的场面,他留言说,“各部门领导都很热情,特别是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了这野味了!”网友看到照片后,穷追猛打这位食用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穿山甲公子”。他们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已受到广西当局、国家林业局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