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大陆国台办主任张志军3年前来台访问期间,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员魏扬、赖品妤等八人用铁链锁身拦路抗议,一审认定8人行为不合法、触犯强制罪,但犯罪动机是基于公益目的、无私利考量,所以谕知免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八人均无罪。


台湾联合报报道,魏扬、赖品妤等八人反对政府两岸经贸政策,他们知道张志军前年6月26日要前往乌来参加活动,决定阻挡车队表达反对诉求。当天下午3点多,魏扬等人捆绑身体,接着上锁固定在路墩两侧,并把小客车横停放车道上,还有人手持抗议标语,导致用路人无法顺利通行,直到警察强行破坏后才回复交通畅通。


魏扬等人遭检方依强制罪嫌起诉,他们辩称仅将自身綑绑在道路上静坐抗议,并无强暴胁迫方式;陈抗行为是行使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他们使用和平手段,行为也具备社会相当性,并无违法。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月15日判决认为,太阳花学运至张志军来台仅隔3个月,人民对服贸协议签署过程、审查程序质疑声浪非轻,且在乌来堵车案前一天,才发生民众无法当面向张志军表达诉求的状况,魏扬等人因不信任警方设置意见表达区才用强制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