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七名警察涉嫌把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脚踢,案件今早裁决。
据明报报道,案发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 、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 、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和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七人同被控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少丹则另控一项普通袭击罪。
曾健超昨回应查询时表示,对案件裁决“无特别感觉”,亦不会到庭听取结果。至于七名警察的律师费,据悉警察内部早前为他们筹得1000万元,而其代表律师亦就此相应收取“友情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