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30名香港法律界选委发表声明,就昨日有报道指前特首董建华的言论表示深切关注。


香港明报网报道,声明称,任何企图以威胁手段向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成员施加压力或影响,以左右其行使提名权,使任何参选人得益或受损的行为,均有可能构成煽惑或企图煽惑罪,应受强烈讉责。


声明批评,这些行为损害行政长官选举的公平性,并且无视大多数香港市民,对在没有无知及愚昧的外来干预下进行自由和公平选举的愿望。


《信报》昨日报道,董建华在团结香港基金会议上向与会者表示,若曾俊华当选,中央不会任命。


《明报》向两名与会者求证,一人说听不到董建华点名提及曾俊华的任命,另一人则指听到董建华说中央会不任命曾俊华。团结香港基金昨日发声明称,董建华表示特首须由中央任命,故选出的人必须获得中央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