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将于3月1日结束,参选人林郑月娥27日发表全面政纲,林郑指,为《基本法》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但过去经验显示,议题极容易引起社会争议及动荡,因此政府要权衡轻重,谨慎行事,尝试创造有利立法的社会环境。


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政制方面,林郑表示,明白市民、尤其是年青人对普选的诉求,也明白一人一票选举对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的认受性,以及立法会公信力的重要,但她同时指出,明白议题的争议性,政府不能贸然行事,必须审时度势、凝聚共识,如果她当选,会尽最大努力在人大“831”框架下,营造有利推动政改的社会氛围。


林郑月娥还在政纲中建议,修订防止贿赂条例,将第三及第八条的适用范围扩大至行政长官。教育方面,她提出在完成教育政策全面检视前,搁置在小三推行全港性系统评估(TSA)及基本能力评估(BCA),为学生及家长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