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今天(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被坊间称为此间“最严控烟令”。当日起,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中新网报道称,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当日披露,该委已制定贯彻实施的总体方案;开发设计多种形式的控烟资料;完成了150万份禁烟标识、320万份控烟公益海报的发放张贴。
上海将开展专项执法,形成依法监管的警示效应,3月第一周为首个“集中执法周”,有计划地对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场所进行重点复检,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不听劝阻的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市、区两级控烟执法部门将继续在4月、5月各固定一周为申城“集中执法周”。
据了解,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规定义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