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胡国兴表示,中央提出对特首的四项条件很“正当”,中央有委任权也有不委任权,故有理由关心特首选举。


香港明报网报道,对于港区人大代表引述张德江指中央有权过问香港特首选举,胡国兴表示,《基本法》列明中央有委任权也有不委任权,有理由关心特首选举;至于这是否包括“中联办打电话拉票”,他称,基本法22条清楚订明中央所属各省市官员及在港官员都不得干预香港就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但22条中“干预”及“自行管理事务”未正式有定义。


他说,何谓“关心”及“干预”,“到什么程度,法律上是最难讲的事”,而提出特首条件并非干预;至于“打电话叫选委提名”,他只说“不要讲些虚渺的事”。


张德江指中央对特首的要求高过司局长,被问到这讲法是否针对任何人,胡国兴表示不认同,他说,架构上特首是香港最高级官员,条件当然高过其他司局长。


至于另一候选人曾俊华能否符合更高标准,胡国兴则表示,“不讲别人,我自己就符合”。


胡国兴6日下午和另一候选人林郑月娥一同出席保险业联会的特首论坛,曾俊华则没有参加。昨晚胡国兴、林郑也出席了民主思路的论坛,曾俊华同样没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