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国务院办公厅3月4日发出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务院原则同意《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文件中称,黄石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黄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逐步把黄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内容还包括了以下几点: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


通知要求,黄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该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湖北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