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蔡英文政府上台后,两岸关系进入冷和期,日前又因退将登陆引发争议,阁揆林全下令全面检讨退将、政务官、机密人员赴陆限制,预计本会期要完成修法。不过,早在去年11月间,台湾陆委会就邀集相关单位讨论公务员赴陆转机许可规范,规定一定职等公务员除入境中国大陆须申请许可制外,只要“过境、转机”中国大陆,都需要事先申请许可,加强管制。
台湾《联合报》报道,根据陆委会在今年1月26日行文总统府、国安会、立法院、考监院等单位的函文内容,陆委会在去年11月10日时,就邀集相关单位召开“研商公务员赴陆转机是否应经许可获报准事宜”会议,当时会议做成结论:中国大陆机场属于两岸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大陆地区”及两岸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所称“中共控制之地区”的涵盖范围,因此,衡酌两岸条例第九条规定及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的立法本旨,公务员无论从中国大陆机场“入境转机”或“不入境转机(过境转机)”,都应属于两岸条例所称“进入”大陆地区的行为。
因此,当日会议拍板,公务员赴陆前,需要依据两岸条例与相关办法作业要点来申请许可获准。该函文也特别提醒,各单位公务员与特定身份人员要遵循,以确保公务员权益。
根据两岸条例第九条规范,公务员与国家安全局、国防部、法务部调查局及其所属各级机关未具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需要向台湾内政部申请许可,才能进入大陆地区;但简任第10职等及警监四阶以下未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地区,不在此限。
须申请许可者,则包括现职与离退职未满三年的政务人员、直辖市长,以及在国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陆事务或其他经核定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从事涉及国家机密业务的人员,或是受托这些机关从事涉及国家机密公务的个人或民间团体、机构成员。
上述这些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应经申请,并经过内政部会同国家安全局、法务部及陆委会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后,才能入境中国大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