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东方歌舞团原财务总监韩某,在原董事长顾欣(另案处理)的授意下,利用主管东方歌舞团有限公司财务之便,指使东方歌舞团出纳张某为顾欣的银行卡内存入现金100万元,用于顾欣个人消费。韩某还用66万元公款帮顾欣租高档公寓。


据法制晚报报道,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法院认定,韩某与顾欣共同贪污公款166万余元,因贪污罪一审判处韩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判决书指,文化部已经分配给了顾欣房子,但他还是让属下先后为他租了两套高档公寓,其中一套200平方米的高档公寓,月租金达4.2万元。顾欣还用公款出国、就餐、买礼品,进行美元消费。


据了解,2015年7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发布了顾欣涉嫌违纪的消息。


2015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贪污罪对顾欣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