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新一届特首将于星期天出炉,继日前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因丈夫拥英国籍而享有欧盟居留权,被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其参选资格无效。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今早再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控告总选举事务主任黄思文,指林郑没有连续居港20年,违反《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要求取消林郑的参选资格。


据明报报道,根据郭卓坚亲撰的入禀状,林郑月娥于2004年至2006年以英国公民的身分,在英国居住。郭认为林郑违反《行政长官选举条例》569章13条,亦质疑黄思文涉包庇林郑,让她参选2017行政长官选举。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569章第13条,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包括在行政长官职位出缺之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


郭今表示总选举事务主任黄思文涉疏忽,黄在检视林太的履历时应清楚知道她于2004至2006年非在港居住,但仍让林太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