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内政部营建署公布2016年第3季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成果,全台平均房价所得比为9.35倍,也就是说不吃不喝9.35年才能买房。其中负担最重的是双北(台北市与新北市)地区,在台北需要不吃不喝15.47年才能购屋;在新北则需要12.70年。


据台湾《自由时报》今天报道,营建署统计资料显示,台湾20县市当中,除了澎湖县和台东县样本数量不足外,有五个县市:基隆市、云林县、屏东县、嘉义市、嘉义县的房价负担能力属于可合理负担程度。


桃园市、台中市、新竹市、新竹县、苗栗县、彰化县、台南市、高雄市、宜兰县、花莲县、南投县等11县市,房价负担能力则属略低。


此外,台北和新北进入过低的程度。在以上所有县市当中,房价所得比最低的地区是苗栗县的7.38倍,即在苗栗不吃不喝7.38年即可买房。(联合早报网编辑:王纬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