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延续近半个世纪的“党职并公职”问题,终于今日画下句点。台立法院会今三读通过“公职人员年资并社团专职人员年资计发退离给与处理条例”,逾3百位并计党职年资的退休人员,将重计月退俸;以往溢领的部分,将向国民党、救国团等社团要求返还,至于前台中市长胡志强、前副总统连战等曾任政务人员,更能直接向本人追讨。
据自由时报报道,按铨叙部与教育部截至去年10月的统计,目前仍有381人并计党职年资,其中政务人员有11人、公务人员195人、教育人员175人。所采计的年资多为1年到5年,共203人;次为5年到10年,共109人;但超过10年的也有48人。已亡故的领取者共有188人,其中有60人由遗族改领月抚慰金。
由于草案经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已逾1个月的协商期,纵使国民党团希望能在党中央统计完公职并党职人员后再处理,但民进党团仍坚持于本日处理,并于国民党团半弃守下,表决通过立法。
三读通过条文规定,党、公职年资并计人员,应在扣除党职年资后,重新核算退职给与;若重算结果低于2.5万元者,能续领2.5万元;但现领总额已低于2.5万元者,不再重新核算。
历年累计溢领之金额,核发机关应于1年内要求所属社团(民众服务总社、救国团)返还;不过政务人员的部分,亦可直接向领受人要求;若是拒绝返还,即可进行追缴;已身故者,包括改由遗族领取抚慰金者,均非溢领返还、重新核算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