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大陆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今日介绍,在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在大陆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湾居民可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对于有意愿在大陆就业、符合条件的大陆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为他们发放《就业协议书》。
据中新网报道,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马晓光在会上介绍,在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调研,将在总结福建、上海等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近期出台全国范围适用政策,明确在大陆就业台湾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支持他们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购房和租房能力,帮助他们在大陆安居。
马晓光指出,据了解,为做好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中国教育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对于有意愿在大陆就业、符合条件的大陆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为他们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进一步为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毕业就业提供政策上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