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律政司去年分两批起诉37名涉嫌阻挠旺角清场人士,控以藐视法庭罪,律政司却门前“失约”,忘记依时向法庭呈交案件排期通知书,最终港高院接纳律政司的补救措施,批准继续检控。


据香港01报道,高院今进行预审,黄之锋、岑敖晖等11名被告称将会在审讯时认罪,黄浩铭则表态不会认罪,暂定于6月27日预审,7月3日开审。控方指将传召33名证人,辩方不会争议被告曾出现在案发现场,但会争拗呈堂影片中被告的行为是否犯法,而且亦打算就警方当日的行为盘问证人。


辩方指律政司未披露所有参与占旺行动的警察文件,包括警察记事册,但控方指在场的警察已经有800至1000个,法官认为辩方“网撒得太大”,不能只说希望盘问警察的行为就要求披露,控辩再商量需要什么证据。


其中被告郑锦满及欧煜钧早前承认控罪,法官陈庆伟今判郑入狱三个月,而欧则罚款一万,判监一个月缓刑一年,两被告必须向律政司支付惩罚性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