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出现首位女特首,过往政府官式文件对特首的称衔也有别以前,香港行政署昨日(4日)发出总务通告,说明在正式场合应如何称呼女特首林郑月娥及她的丈夫。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通告列明于正式场合、官方及法律文件,要称呼林郑月娥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如非必要不要采取“阁下”一词;致行政长官的函件,可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上款可以用“林太太”。至于正式场合发表的演辞,如在开始致辞时,当面称呼便应用“行政长官”或“林太”。


合称特首与丈夫 勿用“伉俪”


另外,通告都有列明大家很关心如何称呼林郑月娥的丈夫林兆波,指如果要在函件、文件或演辞中称呼行政长官的丈夫,中文应该用“林兆波博士”或“林博士”,英文则用“Dr Lam Siu-por”或“Dr Lam”。


如果要同时称呼特首及她的丈夫,在正式场合宜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及她的丈夫林兆波博士”,社交或非官式场合就可用“行政长官及林博士”,但千万不能以“伉俪”称呼,因为不符合中国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