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外交部今天表示,“开罗宣言”为世界大多数国家及学者重视,有关“台湾的国际法地位”的各项研究,外交部基于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及学术自由,向来尊重各家看法。
台湾中央社报道称,马英九政府时期刊登在外交部官网的“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强调“开罗宣言”把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在1945年即行使对台湾的领土主权。但有学者认为,以中华民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自居,会使政治论述走向统一,反对这份说帖。
台外交部今天对此回应,开罗会议于1943年11月23日至27日在埃及首府开罗召开,会后中、美、英三国领袖约定于同年12月1日发表“开罗宣言”,其中要求战后日本“须将窃自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与澎湖归还中华民国”,各国事后均尊重此一历史事实。
台外交部表示,“开罗宣言”是各国领袖达成共识的一项国际书面文件,虽无“条约”之名,但其内容及原则在之后各项战后秩序安排的国际文件中一再被引用,世界大多数国家及学者均予以重视。
台外交部指出,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即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内实施民主政治,至今已举办六次总统、副总统选举,并完成第二次政党轮替,台湾是世界各国有目共睹的华人民主典范,台湾珍惜全体国民所创造的民主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