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针对开放免签国是否危害治安的质疑,台湾外交部表示,免签建议案都会研析免签候选国实情,再经过跨部会会商,针对可行性评估所涉各项职掌业务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外交部说,外交部为签证政策的主管机关,基于“原则开放、对等互惠、有效管理”的基本原则,不定期检讨政府核予其他国家人民来台的签证待遇,以彰显国家主权行为行使。
实务上,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针对驻外馆处提报给予相关国家人民免签证待遇建议案,先请外交部相关国家业务主管地域司先期办理可行性评估,再邀集政府国安、警政、调查、境管、观光、经贸等相关机关会商,针对可行性评估所涉各项职掌业务交换意见,待达成共识并妥善研订相关配套措施后,再报请行政院同意择期实施。
外交部表示,为了做出周延完善的可行性评估,相关驻处都要调查研析免签候选国实情,包括社经现况、国民平均所得、护照安全度、该国人士来台逾期停留及犯罪等情形,以及该国是否已予中华民国签证优惠待遇等。
外交部说,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正陆续研议推动对于18个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的第一、二波签证放宽措施,以及对拉美及加勒比海11个友邦的免签证待遇案等行政作业。
外交部说,免签规划都会依循标准作业程序办理。未来规划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新一波签证待遇案,也将综合以上考量因素妥善慎重研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