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刚被取消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长毛”梁国雄,今将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审讯出庭。梁被指任职议员期间,收取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5万元捐款,但一直未有申报,因而被廉署拘控。但梁坚称他只是代党收钱,全数用于新界东支部工作,认为并非失当行为。区域法院法官李运腾将于今早(31日)宣布裁决。
据香港01报道,被告梁国雄,60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梁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身为立法会议员,无合理辩解,故意及蓄意没向立法会申报他曾透过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收取一笔25万元的款项。
控方指梁在2012年5月收取黎的25万元后,梁至他于2016年被捕的4年间,完全没有向立法会申报。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以辩方证人身份作供,他指梁是代党收取25万元,用于新界东支部的工作,捐款是“代党收、为党用”。代表梁的资深大状李柱铭指,4年无申报更加显示梁从一开始已抱着为党收钱、无需要申报的心态,更笑言在香港收到最多捐款的政党,并非民主派。
辩方又强调,没有证据显示梁当时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收款,2012年5月梁甚至未决定参选当届的立法会选举,不是候选人,法官应该考虑黎智英的捐款是给社民连,而非梁国雄本人。再者,没有向立法会申报利益,严重性不足以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