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今天在电台节目中表示,高铁“一地两检”值得做,在法律上也并未增加市民承担刑责的风险。
据明报新闻网报道,陈弘毅在回应泛民议员的“割地两检”论时说,港府一地两检方案中、西九高铁内地口岸区内,会有六大范畴:施工建设、保险、维修保养、消防标准等由香港法律管辖。他形容一地两检是大致对等安排,但更加照顾香港。
陈弘毅也以鸦片战争中的《南京条约》为例,指当时大英帝国要求清政府割让香港岛,是单纯为了大英帝国利益的不平等条约。西九一地两检则是邀请内地执法人员来港提供服务,为的是方便使用高铁的市民,与割地概念完全无关。
陈弘毅称,一地两检没增加市民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并以运毒贪污为例,指无论是香港内地,任何人犯罪都会被逮捕,承担同样法律后果。他说,一地两检是香港与内地长时间协议的结果,香港自身并无权力自行决定执行与否,因此公众咨询不适用于一地两检。
陈弘毅强调,一地两检仅仅是服务,能方便经常往返内地的香港人;对于部分拒绝返回内地的市民,他们根本不会靠近西九高铁内地口岸,因而对他们并没有任何损害。他说,一地两检是“毫无疑问值得做”。
另一方面,陈弘毅不同意西九一地两检倘若实施是全世界独有的说法,并以深圳湾口岸为例,指2007年通过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条例》中,清楚说明港方口岸将实施香港法律,并视为香港境内。(联合早报网编辑:王纬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