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犯罪在上海呈高发态势,被害对象扩展至在校大学生及未成年人。上海警方今天(21日)透露,自2016年9月起至目前,沪警方先后打掉100余个“套路贷”团伙,逮捕340余人。


据中新社报道,“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上海警方表示,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其本质是违法犯罪,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副支队长陆炜表示,从目前公安机关所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有五个明显特点: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索债”。


经对已侦破案件进行分析,警方表示,“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以沪市低收入、无业人员居多,主要是20至50岁之间的中青年,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产,且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此外,此类被害人大多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被害人身份证、房产证甚至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等被犯罪团伙扣留,个人信息、房产地址等也被犯罪团伙所掌握。


上海检察机关日前曾集中公诉一批“套路贷”案件,共将五件32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集中诉至法院。这些案件中被害人多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


检察机关表示,在此五件案件中,有三件案件的被害人涉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的犯罪成员也呈现年轻化,且多数有前科劣迹。


此前集中公诉的32名犯罪嫌疑人中,“80后”、“90后”有25人,占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