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自今年9月1日起,中国目前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即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月子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记录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据法制网报道,26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上获悉,在经过两年多的专家起草、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于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发布了这项标准,并将自9月1日起施行。


报道称,业内认为,随着该国家标准的出台,以往由于缺乏行业准入规则和规范监管措施等原因而出现的行业乱象将受到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