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自去年10月1日北京市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市公安机关已为来京人员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46.5万张。根据现行规定: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此,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机关开始为居住证有效期将满一年的群众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
新京报报道,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副总队长张威介绍,根据《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相关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今起,本市公安机关开始为居住证有效期将满一年的群众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公安机关此次推出三项新政方便办理居住证签注。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方便居住证即将到期的持证人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公安机关将居住证签注业务的办理时间延长一个月,即居住证有效期满11个月且不超13个月的,持证人都可以办理签注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