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海军误射“雄三”导弹案今天(30日)上午宣判,三名官兵被判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海军金江舰去年7月1日在高雄左营基地实施甲级操演测考前,导弹中士高嘉骏违规独自操作雄三导弹射击系统,误将一枚导弹击发,射中在澎湖海域作业渔船翔利昇号,造成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高雄地检署侦办近两个月,依业务过失致死、废弛职务罪嫌等起诉导弹中士高嘉骏等3名官兵,高雄地院历时1年审理,今天宣判。根据宣判,中尉兵器长许博为(26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2月,射控士官长陈铭修(35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2年,导弹中士高嘉骏(34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6月。
检方当时认定,舰长林伯泽因离舰参加公务会议,获不起诉。检方认定全案过失意外,并没有任何阴谋或不法动机。
雄风三型导弹击中渔船酿成1死3伤,因涉及国防机密,雄检2016年8月29日侦结起诉,仅就起诉书摘要部分内容为新闻稿说明,起诉书不对外公开。高雄地院审理,也因涉及国防机密,不公开审判。
船长黄文忠家属向海军司令部请求国家赔偿,双方经协议去年11月行政院核定赔偿黄遗眷新台币34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