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据大河网报道,此次审议修改稿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更加人性化,规定也更为细化,其中包括几个亮点,比如,见义勇为者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见义勇为者死亡,河南省将一次性给予百万抚恤金;河南人外地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家乡待遇等等。


关于“河南好人在外地见义勇为”,此前,一审稿规定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确认以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此次,审议修改稿新增规定:本省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适用本条例。


对于“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审稿规定,制止正在实施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四种情形,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此次新增规定: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国家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也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审议修改稿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也进行了细化。新增规定: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经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其中,因见义勇为死亡的颁发100万抚恤奖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80万元抚恤奖金;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60万元抚恤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40万元抚恤奖金。


此次,修改审议稿最大的亮点是增加见义勇为子女中高考可加分的规定: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加分;应征入伍、报考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另外,对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公办幼儿园应当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