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包括英国前大法官兼司法大臣和6名英女皇御用大律师在内、共12位来自多国的国际顶级律师,16日发信表达关注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被判入狱,指判刑代表法治精神受到严重威胁,有违香港《基本法》“一罪不两罚”的法律原则。香港律政司对此表示,这些律师对有关案件及香港的法律制度“存在误解甚或并不了解”,律政司对此感到遗憾。
香港明报网报道,香港律政司表示,上诉庭已裁定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令,均是违反判刑原则及极为不足的判刑,绝不能反映有关控罪的严重性,而法庭已按惯常做法,将覆核刑期的量刑起点扣减一个月,并就黄之锋及罗冠聪已完成社会服务令而再作刑期扣减,与过往处理刑期覆核或上诉案件做法一致,“绝不存在联署信所指的‘双重追诉’”。
香港律政司重申,当局是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在判刑后14天内申请刑期覆核,而非在被告完成原本的刑罚后才提出。律政司也批评联署信“完全忽视上诉法庭在判词中强调的观点”,即被告并非因为表达其政治观点而被定罪或判刑,而是他们的行为涉及暴力。
联署信批评《公安条例》违反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指条例及2014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或会成为任由中共使唤的藉口,并引述前终审法院法官包致金所说,“香港法官想保卫司法独立,但他们面对来自北京的压力愈来愈大”,香港律政司回应指,联署信对香港司法独立的批评没有根据,本案与白皮书或包致金时任法官的意见毫无关系,称从上诉庭判决书的理据可见,法官处理本案时“纯粹是根据适用的法律原则和当时的证据,当中完全没有政治的考虑”。
相反,律政司引用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及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Lord Neuberger,上月在香港大学发表演说中的观点,反驳联署信所指香港司法独立面临威胁的说法,称香港司法机构“一直维持真正独立运作”。被引述的观点来自有关演道第21段:“我曾看到有些意见指就某些决定,香港的法官并不独立,他们某程度上倾向北京当局,或指他们并不中立,急于讨好北京当局。从我自2010年起以兼任形式担任终审法院法官以来的亲身经验,我可以说这些说法并非事实。”
香港律政司重申,上诉庭接纳该司的刑期覆核申请,意味申请“是有充份法律理据支持,并应向法庭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