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台湾高院今天(24日)就民进党前发言人梁文杰发表针对台湾前总统马英九的不实言论一案,判梁文杰和民进党须赔马英九120万元(新台币,下同,5.39万新元),全案确定。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时任民进党发言人梁文杰在2011年底台湾总统大选期间,指时任台湾总统马英九密会组头陈盈助募款3亿元;陈盈助还提供房子作为竞选总部。


对于梁文杰的爆料,马英九提告求偿20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梁文杰和民进党应连带赔偿30万元,二审改判高院加重判梁文杰和民进党须赔马英九180万元,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今天更审判决120万元,全案确定。


一二审法院都认为,梁文杰召开记者会及在政论节目的言论,是他个人参考《壹周刊》报道所作的主观臆测,没有任何事证。不实言论对马英九的诚信或募款动机造成负面评价,名誉受损。


据报道,本案起缘于《壹周刊》在第547期报道“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会地下赌盘大亨”;当时的民进党发言人、台北市议员梁文杰则通过开记者会并上政论节目,指马英九在嘉义市长黄敏惠住处会见陈盈助;陈盈助捐3亿元给马英九。


法院审理时,梁文杰表示,他曾向《壹周刊》记者求证,确认报道“有所本”。此外,他也打电话给嘉义县观光局前局长洪耀福求证。洪耀福说该报道内容平实,他合理怀疑马英九和陈盈助会面募款。


法院判决认为,马英九和梁文杰分属不同政党,大选期间针锋相对;梁文杰虽发表不实言论,但国民党已多次发布新闻说明,梁文杰的言论未经合理查证,也没证据、理由足以确信为真实,造成马英九的名誉权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