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今天(30日)表示,自今年11月起,台湾律师在大陆执业代理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新华社报道,马晓光应询介绍,司法部发布第136号部令和第176号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范围将扩大至五大类237项。
据报道,马晓光是在回应记者询问大陆司法部发布《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时,作出上述介绍。
马晓光说,范围扩大是在2008年已开放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马晓光表示,此项开放措施将为广大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从业者来大陆就业、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也为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护两岸人士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