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今天(2日)发布消息,要求各地加强对2017年度“双十一”的网络市场监管和监测力度,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据中通社报道,为了净化“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网络环境,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动,从行政、宣传和政策等方面加强对促销活动组织者的警示和指导。
工商总局要求,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应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
同时,工商总局要求活动组织经营者要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据报道, “双十一”这一消费文化的出现,既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也产生了诸多的消费隐患。
中国工商报指出,今年5月9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联席会议对如何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进行了深入讨论。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会议决定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