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籍的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被中国大陆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今天(27日)上午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明哲被认定是积极参与分子,判五年徒刑。


联合新闻网引述台湾总统府表示:“传播民主理念无罪!”,并强调,李明哲案严重伤害两岸关系,尤其挑战台湾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坚持与想像,令人遗憾。


总统府表示,有关李明哲因为关心大陆公民社会与民主发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却遭到大陆法院以“颠覆国家”这种罪名审判,“我们无法接受,也呼吁北京当局早日放人让李明哲尽速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