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因涉嫌泄密遭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案,台湾高等法院昨天(28日)开庭二审,马英九站着发言足足讲了15分钟,并再度强调“我无罪,请驳回检方的上诉。”


据中通社报道,2013年9月,时任总统马英九接获当时检察总长黄世铭告知,指办案时另发现时任立法院长的王金平、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涉司法关说。马英九紧急召集当时行政长院江宜桦等人转述内情商议。


对此,台北检方依泄密罪对他起诉。台北法院开庭审讯认为,马英九是依“宪法”赋予的权力,解决可能爆发的“院与院之间的争执”,判马无罪。但检方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开庭二审,马英九依时出庭。


据报道,马英九在庭上站着发言足足讲了15分钟。他说,自己被控的泄密案有二件,一件是立委柯建铭自诉,另一件是台北检方提出公诉;自诉案已经一二审判他无罪,公诉案一审判他无罪。


马英九指出,二案历经七位法官,三次判他无罪,都认为他是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力,采取必要措施。事实上,任何一位总统对于法务部长和立法院长间的司法关说,首先要考量的是“宪政”风暴,而不是谁要斗倒谁。


他表示,很遗憾,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执意上诉,曲解法律赋予他的院际调解权。


此外,马英九也多次批评台北检方的起诉,根本就是认为总统和行政院长没有任何行政权,甚至禁止总统和行政院长思考、讨论,而且讨论的还是违法关说丑闻。


如先前多次开庭,马英九再度强调,依照本案所有的证据及事实,“我无罪”,请驳回检察官上诉。此次开庭,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并未出现,由律师代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