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相关部门今天(5日)透露,天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以“21条禁令”形式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中新社报道,12月1日晨,天津市城市大厦38层发生火灾致10亡五伤。自此,天津官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密排查,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此次多部门发布的21项禁令中,即明确要求,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严禁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相应的工程施工。


此外,也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施工现场不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严禁易燃易爆材料乱堆乱放。


一些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也在严禁之列。


当局也严禁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严禁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此外,也严禁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严禁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


官方称,今后违反公告中21项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据报道,公告中还列出了三个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