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昨天(10日)表示,未来二三十年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研究与实践,要关注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他也说,应深入研究如何在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及安全,当中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不能回避的。
据《星岛日报》今天(11日)报道,中国法学会年会暨“《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20年的回顾与前瞻论坛”昨天在港大举行,近百名来自内地、港澳的专家学者出席,包括王振民、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等。王振民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王振民表示,未来20、30年研究和实践《基本法》时,要特别关注“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等。
此外,也要研究未来几十年在香港如何维护好国家主权及安全问题,当中包括《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问题,并称有关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王振民指出,内地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并非新概念,此权力源于国家主权。1997年香港回归、内地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就代表恢复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他也说,中央强调严格依据宪法和《基本法》,而不是在宪法法律之外,漫无边际行使“全面管治权”。同时,强调特区高度自治权,并非不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此外,王振民认为,过去香港和内地就《基本法》研究的学术交流较少,两地无法与对方分享研究成果,不利于“一国两制”的正确实施,呼吁港人深入研究。
另一方面,王其江则表示,中共十九大报告充分肯定了港澳“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明确指出“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港澳问题的最佳方案。此外,也是香港和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最佳制度。
王其江强调,港澳发展与国家发展紧密相连,但同时“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施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王其江也对港澳《基本法》研究会提出三点“希望”,包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以及高度重视《基本法》研究后备力量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