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法院在继12月15日同意将121名电信诈骗犯引渡到中国大陆后,23日再同意引渡第二批93人,总计将引渡电信诈骗犯214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台湾人,在第一批被引渡人犯中有辩护律师以“台湾非中国一部分”抗辨,但西班牙公听法院以“独立不能是单方面形式”驳回。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西班牙和中国大陆警方联手;去年在当地共逮捕269名电信诈骗的嫌疑人,其中218人是台湾人,受害者则多数为中国大陆人。由于中国大陆与西班牙订有引渡协定,大陆据此提出引渡要求,2017年2月西班牙内阁会议同意将269名嫌疑人引渡至大陆,司法程序同时进行。
西班牙公听法院12月15日在同意引渡第一批121人前,曾有辩护律师提出“台湾并非中国一部分”,主张嫌疑人是台湾人,不应被送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们可能在大陆遭受虐待,并受严厉处分至无期徒刑等说法抗辨。
但最后法官认为,涉案罪名是电信诈骗,与台湾的政治处境无关,中国大陆以法律规范保证不会采行无期徒刑,引渡请求中也说不会处以死刑,且以“独立不能是单方面形式”驳回了辩护律师不将人犯引渡的请求。全案目前司法程序进行至二审,涉嫌人和辩护律师在收到判决书后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