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律师谢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一案今早(26日)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庭最终宣判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但可免予刑事处罚,而谢阳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香港01报道,法院认为,被告谢阳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炒作热点案事件以及扰乱法庭秩序等方式,抹黑国家政权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公诉机关指控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其所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可不单独定罪。法院同时认为,谢阳的行为虽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他归案后认罪、悔罪,根据谢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所具有的坦白认罪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亦在微博公布庭审宣判片段,谢阳表示服从判决,不提上诉。他在庭上指,拘留和监视居住期间,没有受酷刑或严讯迫供,由于酷刑问题,给公众产生的不良影响和误导,表示歉意,他又说感谢司法机关从轻处理,日后一定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