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昨晚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的决定发表声明,认为有关决定是《基本法》最大倒退,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人大常委会决定没有法律基础,形容“没有宪制地位”,又指出租地不等于改变法律模式。


据香港星岛日报的消息,石永泰表示,撇除任何条文,一个地方自然实行当地法律,《基本法》第18条首段已指明在香港行使《基本法》,但如果划出一个地方行使其他地方法律,需在《基本法》中找出法理基础。


被问到“一地两检”或受司法复核,他表示,法院会视乎双方理据判案,在没有特別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提出释法。他也说道,若政府选择主动提出释法,视乎人大就哪条法例演绎。他称,香港终审法院有权审视人大决定是否符合《基本法》。